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 部門決算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
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部門概況
- 主要職責
-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1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九、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提供文化旅游領域服務保障工作。
(二)負責組織協(xié)調市委、市政府舉辦的文化、旅游領域各種大型。
(三)為紀念蕭軍提供服務工作。負責有關蕭軍的資料、文獻、文物的收集的收集、整理與保管;負責有關蕭軍資料、文物的展覽;組織參與有關學術活動,進行有關蕭軍和東北現代文學的學術研究;接待參觀來訪,為有關的學術活動提供資料和咨詢服務;對觀眾特別是青少年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活動。
(四)承擔收藏與保護文物,弘揚民族文化,文物保護文物普查文物收藏的職能。
(五)配合相關行政部門開展工作并接受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
(六)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單位包括: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是2019年機構改革成立的單
位,由凌海市文物管理處、凌海市蕭軍紀念館、凌海市文化旅游服務中心整合組建。
第二部分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總計457.66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375.05萬元,占收入總計的8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75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05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01%。主要是銀行利息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結轉和結余82.61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8%。主要是上級專項未付。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減少86.38萬元,降低16%,主要原因:一是項目支出減少;二是日常各項支出減少。
(二)支出總計451.51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7.21萬元,占支出總計的50%。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8.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2.0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4.19萬元,資本性支出0.66萬元。
2.項目支出224.31萬元,占支出總計的50%。主要包括蕭軍紀念館免費開放、電影公司各藝術團等業(yè)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主要包括0等業(yè)務支出。
4.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主要包括0等業(yè)務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主要包括0等業(yè)務支出。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21萬元,增長3%,主要原因:一是藝術團社會保障支出增加。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6.15萬元。
主要是上年專項等原因形成的結余。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減少86.89萬元,降低93%,主要原因:一是上級專項已付。
二、關于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49.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9萬元,項目支出224.31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6.99萬元,增長2%,主要原因:項目支出增加。與年初預算相比,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4%,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15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9.29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96.13萬元,占8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8.94萬元,占9%;衛(wèi)生健康支出8.04萬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6.19萬元,占1%。
-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96.13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文物保護,旅游文化活動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3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人員增加,費用增加;
-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8.94萬元;
- 衛(wèi)生健康支出8.04;
4.住房保障支出6.19萬元。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三、關于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用車維護減少。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07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相同,無出國人員。
2.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主要無接待人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07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90%。完成年初預算的9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用車維護減少。比上年減少(增加)0.92萬元,下降0.23%,主要是用車維護減少。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用于0等,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7萬元,主要用于車輛運行費、加油、車保險及維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
四、關于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24.9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80.1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75.33萬元、津貼補貼49.20萬元、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21.20萬元、職業(yè)年金繳費5.97萬元、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8.0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21萬元 、住房公積金6.19萬元、其它工資福利支出0.94萬元、生活補助2.88萬元、退休費8.89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0.29萬元;日常公用經費44.8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4.10萬元、印刷費7.92萬元、水費0.24萬元、電費0.98萬元、郵電費0.40萬元、取暖費12.69萬元、差旅費1.61萬元、勞務費2.22萬元、委托業(yè)務費5.81萬元、工會經費1.2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7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1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7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66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4.85萬元,比上年減少9.19萬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日常支出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XX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共有車輛5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訊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5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文物保護及旅游服務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對2021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0個,涉及資金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yè)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部門決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全部項級科目,逐一解釋)……
第四部分 凌海市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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